2023珠海高新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类别有哪些?
第一类
1.高新区户籍烈士、英模和因公牺牲、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民警、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。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2.高新区驻军现役军人适龄子女。
3.高新区在职消防救援人员适龄子女。
4.高新区户籍低保家庭居民适龄子女。
第二类
1.高新区户籍久(世)居居民的高新区籍适龄子女(以社区核查为准)。
2.居住或工作在高新区的珠海市高层次人才即持珠海市“英才卡A类卡”人才(包括顶尖人才、一类、二类、三类高层次人才)的适龄子女。
3. 居住或工作在高新区的国家、省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的适龄子女。
第三类
1.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;
2.在高新区居住或工作的博士、博士后适龄子女;
3.在高新区居住或工作的持珠海市“英才卡B类卡”人才适龄子女;
4.在高新区居住或工作的台湾同胞、港澳居民适龄子女。
第四类
1.高新区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(非高新区户籍):
(1)被认定为高新区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子女;(2)文化、教育及卫生系统引进人才的适龄子女。
2.高新区企业人才适龄子女(非高新区户籍):
(1)入选“高新菁英”人才的适龄子女;(2)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、规上企业、独角兽企业、重点引进企业高管的适龄子女;(3)上年度获得“高新区高端和紧缺人才奖励”、珠海市或高新区“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”人员的适龄子女;(4)入选高新区集成电路、生物医药等产业人才库的产业人才适龄子女;(5)经区认定的其他人才的适龄子女。
第五类
1.区内高新技术、规上、独角兽、重点引进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适龄子女;
2.区内非高新技术、规上、独角兽、重点引进企业的高管、中层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适龄子女。
第六类
高新区企业员工子女:
高新技术企业、规上企业、独角兽企业、重点引进企业的普通员工子女(需与企业签订有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,并提供自申请截止日期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)。
第七类
珠海市非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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