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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9日,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获悉,该省优化非煤矿产资源管理,提升资源利用效率,以节约、集约利用推动非煤矿业增产稳供。
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出台《关于优化非煤矿产资源管理促进非煤矿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(下称《指导意见》),从化解非煤矿山历史遗留问题、矿产资源整合、激活存量资源等方面,立足矿产资源禀赋,对接区域发展需求,推进促进矿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。
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数据,该省非煤矿山种类多、数量大,近2000座矿山中,小型矿山占比达87%。
《指导意见》针对矿山主体分散、资源利用率不高、产业链条短等现状,在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管控要求、把好资源配置关的同时,推动矿产资源探、采、选、冶及精深加工有机结合,加快形成“大集团示范引领、大中型矿山为主体”的发展格局。
《指导意见》要求,以资源分布、规划管控、矿权设置为基础,坚持政府引导、企业自愿和市场运作相结合,统筹推进非煤矿山整治整合、工业园区建设、非煤产业提升工作,坚持分类指导、试点先行。
其中,在忻州(铁矿)、吕梁、运城等三市,分区域、分类开展铁、铝、铜等非煤矿种整合优化提升试点;全省范围内同步开展砂石土类矿产整合规范整合提升工作;鼓励各市发挥资源优势,就近建设重点矿产集中开采示范区(工业园区)。
《指导意见》明确,从2022年12月起至2025年12月,用3年时间优化非煤矿产资源管理,推动非煤矿业向节约、集约型跃升,推进矿区生态建设,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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